明朝末的军队一支比一支烂,明朝之所以灭亡,那是因为李自成的闯军相对没那么烂。
闯军别看在国内战场上威风八面,可一碰到建奴,立即就是兵败如山倒。
相比之下,建奴算是这个年代稍微正常一点的军队。
宁乡军可是能够和建奴硬杠,且能战而胜之的精锐,收拾花马刘的部队简直就是不费吹灰之力。
这一仗其实骑兵军也没有用什么高明的战术,就是迎着敌人的枪弹向前一冲,战斗就结束了。
看惯了死亡,经历过无数血战的骑兵军这一场胜利乃是勇气的胜利,是无视生死的剽悍性格的胜利。
更何况,他们的武器和装备比起刘良佐军高出不止一筹。相比起只穿了一件普通皮甲的刘部,武装到牙齿的宁乡骑兵军简直就像是一群富翁。他们五人一队结成阵势,咬着刘良佐部的屁股不断厮杀。用马刀,用连枷,用斧子,用铁锏,就好象是一群扑进羊群的饿狼,在敌人身上发泄着刚才被人用三眼铳压着打的怨气。
双方的战马早已经跑了起来,刘良佐军的士兵一垮,要想在高速冲锋中扭转马头逃跑却不是那么容易。他们的队伍又排得密实,顿时挤成一团,战马愤怒长嘶,一片混乱。然后一个接一个被宁乡军用近战武器砸落尘埃。
一片接一片黑色的人影坐落,那情形就好象被灭害灵喷中的蚊虫,红色血开始鲜艳起来,甚至压过马蹄卷起的黑色泥点。
汤问行身上冷汗还在不住地流着,被敌人三眼铳砸进体内的那枚箭头正好镶嵌在两根肋骨之间,战马一颠簸,三棱箭头就刮在骨头表面,疼得钻心。这伤虽然是皮外伤,却叫人难以忍受。
正因为实在太痛,却激发了他身体里的剽悍之气。
一个敌人骑着战马冲来,汤问行懒得再使什么招式,手中的马槊一抽,直接将敌人战马的头颅斩了下来。
在开放的红色大花中,座下战马直接扬起前蹄,狠狠向敌人踏下去。
红色消失,眼前顿时一空。却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汤问行将刘良佐的骑兵部队打透了。
被人打了个透心凉,被分割成一盘散沙,刘良佐部彻底不成建制,当下就四散逃开。
原野上,收割之后的稻田里,到处都是人马的尸体。稻田引水的缺口处,有粘稠的人马的血在汩汩流动。
也就是三轮三眼铳的齐射,然后一冲,这场集合了五千骑兵的规模空前的骑战就分出胜负,快得让人还反应不过来。
这一次骑兵对冲,刘良佐军丢下来上百具尸体之后,溃不成军。
卢九德毕竟是做了将近二十年南京留守太监,也算是南京排名第一的军事长官,对于打仗也不是门外汉。在他的预想中,这应该是一个空前惨烈的大战,宁乡军就算再勇,如果想打败刘良佐,也应该付出不小的代价。俗话说得好: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但眼前的情形却大大地超乎他的预料,内心中转过一个念头:如果孙元被东林收买,就算只有区区一支宁乡军,这南直隶又有谁是他的对手?真到那个时候,福王才是真的没有希望了?
辽东的战事咱家是没经历过,也不明白当年关宁军遇到建奴为什么会败得这么惨。如今看了宁乡军,这才完全明白了。如果建奴有宁乡军这般剽悍,我大明朝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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