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如此一来,秦军的实力不减反增。
其实,孙侯爷之所以这么做,也是考虑到大明朝马上就要面对建州军这个可怕的对手。所以,只要是我大明朝的军队,不管以前究竟有何仇怨,此刻都应该携起手来,共赴国难。
如今,秦军莫名其妙地就溃下来,也不知道元气已经伤成什么样子。
但无论如何,秦军不能就这么完了,从军这么多年,这里已经是我的家了。
捏了捏酸软的腰,黄信又想起十多年前,当闯军起事的时候,自己还是个棒小伙子,扶风的驿站当差,那个时候的自己走起路来蹬蹬蹬就好象是一阵风似的。那一年,城中王婆子给我说了个媳妇,本打算过了年就成亲的。可惜,朝廷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将所有的驿卒都给裁了。没有了生计,我那门婚事自然也就黄了。
再下来,就是连连大旱,然后各地都乱了,我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被裹进了贼军……
十多年前的情形又出现在眼前,黄信忍不住摸了摸哑巴的脑袋。
哑巴是自己所养的那条狗的名字,也不是不得了的品种,就是一条普通的黄狗。因为养了五年,倒是养出感情来了,平日都当着伙伴带在身边,无论是办差还是打仗,须臾都不愿分开。
这条狗却怪,不太爱叫,整日都耷拉着脑袋看着地面,眼睛上那两点白斑皱在一起,好象正在思考着什么严肃的问题。或许,它正在格物吧,鬼知道。
哑巴吃得不错,生得油光水滑,用手摸它的脑袋很是舒服,也能舒缓黄信焦躁的情绪。
面前仿佛有出现那一片红色的血海,当初同自己一道被裹进贼军的驿卒至少有两百。大家因为都是陕西驿卒平日里也都认识,还都在一起吃过酒,关系不错。
可战乱一起,这两百多兄弟分属于官军和贼军,相互厮杀。有的人杀着杀着,就杀成了一方之雄,比如李自成。有的人才第一次上阵,就成了路边的尸骨。
到如今,十年过去了,这两百多人当中,大概也只有我和李自成还活着吧?
有军中的弟兄曾经笑着调侃他道:老黄,如果当初你胆子大些,也独自拉杆子,说不定大顺朝廷的皇帝就是你了。
对于李自成的成就,黄信并不羡慕,所谓高处不胜寒。如今的他正被建奴撵得像只兔子一样,说不定就逃不掉了。
黄信只是庆幸自己还活着,在这个乱世里能够在战场上平安地活上十多年,就是老天的垂怜,就是最大的福气啊!
记得上一次随兴平伯的部队回关中于孙传庭孙总督汇合的时候,黄信还特意回了一趟扶风老家。
那又是什么样的情形,整个扶风老城已经变成一堆废墟,鸟毛也找不到一根。
城里城外都是坟茔,到处都长着荒草。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
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
给自己提亲的王婆子寻不着了,那个差一点嫁给自己的姑娘也寻不着了。
或许,她们都死了吧?
在这样的万姓以死亡的乱世,普通人要想苟全性命是如此的艰难。
……
黄信一想起这些,心就纠紧了,心中一阵接一阵的伤感。
正在这个时候,哑巴的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沉的怪声。
黄信一笑,骂道:“你这小畜生倒是通灵,知道老子心情不好,要安慰我吗?”
又摸了一下它的头,却发现哑巴脖子后面的毛已根根竖起,目光绿油油地看着北方,喉咙里的声音开始响亮起来,这是在咆哮。
黄信感觉不对,就顺着哑巴的目光朝远方看去。
依旧是雪花飞舞,冷风呼啸,在白亮的天空下,略微弯曲的地平线上好象有黑点在飞快移动。
“建奴斥候又跟上来了,这该死的尾巴还不肯死心,呸!”黄信吐了一口唾沫,也不怎么放在心上,正要催促车队快走。
可就在这个时候,他身上突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实在太多了,实在太多了。”
却见那些黑点在不住地增加,一百、两百,须臾,满世界都是那不断高速移动的黑点。这情形就如同江淮地区秧田里密密麻麻的小蝌蚪,那胖乎乎的黑点看得久了,叫人一阵恶心。
“建奴主力,建奴主力!”黄信的声嘶力竭地大叫起来:“警戒,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