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走,烦躁地推候沈,“哎呀,死猴子你要爪子嘛?莫拉我,我要在这儿等铭哥。你个人去嘛,一个人就能搞定的事,硬要拉两个人,真的是。”
“少废话,跟我走!”
“哎呀……哎呀,你慢点儿,莫拉我,我自己走。”包谷不耐烦地掰开他的手,不确定地说:“我觉得,那个女娃儿,长得有滴点儿眼熟,我好像认得到她。”
“你看到漂亮女孩儿,都这么说。”
候沈听着他的川普脑袋疼,横了他一眼,使出全身力气,拖着他走。
“相信我,这次是真的,我真觉得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包谷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夏铭他们,不时吐槽候沈烦人。
“梦里头,现在是梦醒时分,请你清醒一点。”
……
“你什么时候放我的脚啊?”
见他那两个小弟都走了,这人还没有要放手的意思,潘琳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
他就不怕被抓吗?
她另一只腿都在打哆嗦了,金鸡独立这么久,这姿势很累人的好不好!
“……”
夏铭哦了一下,意识到这个姿势不太雅,放下她的手脚。
这不是怕她又搞袭击吗?
再次中招,他的面子往哪搁啊?
他放手放得太快,潘琳毫无准备,压根没想到他这么听话,差点摔到地上去。
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她看着自己那被他拽得发红的手腕上,覆有一层黢黑的泥灰,漂亮的脸黑了黑,目光极度复杂。
“……”
潘琳又伸出脚,垂眸一看,上面同样是黑红黑红的。
这一块颜色在一片白中,异常显眼,想让人忽视都难。
夏铭一直看着她,见她脸色不太对,循着她的视线看去,耳根悄然红了。
他低下头视线落在手心上,上面干干净净,手心的灰已经全部转移到她身上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以前的事也很抱歉。”夏铭摩挲着手心,讪讪地将手放在身后藏起来,耳垂通红。
潘琳暗骂一声倒霉,用湿纸巾擦拭手腕,来回擦了好几次,擦完沾染上的泥灰后,手腕处便只剩下一片红痕。
这人下手真没分寸,粗鲁死了。
“呵。”潘琳嘲弄一笑,不是故意的,他分明是有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