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松两眼如同放了光一样,热情地招呼千层进去做客。
千层对这个地方的第一印象:垃圾堆。大量的啤酒易拉罐零零散散地丢在茶几,木质地板上纸团到处都是,整个房间弥漫着单身男性的腐臭气息。千层犹豫了一会,挑了个没有奇怪液体痕迹的坐垫坐下,坐下来的那一刻便想着回去要把裙子脱下洗一百遍。当然这些抱怨都不能直接表现出来,小松是千层在大学时代文学社的社长,为了追求千层死缠烂打直到毕业。千层为自己定的规矩是,就算在讨厌的人面前也要和和气气的,尤其是对学长,“完美的学妹”是千层在学生时代得到最多的称赞。小松扭动肥胖的身躯从冰箱中取出一盒榴莲牛奶,摆在千层面前。
“这是千层酱最爱喝的榴莲牛奶哦,昨晚听说你要来特意去买的,连我自己的份都没买呢,专门留给你的,请。”小松将牛奶往千层面前推了推。
千层感到一股恶寒,她一直讨厌榴莲的味道,也从未说过自己爱喝榴莲牛奶。小松误以为千层喜欢榴莲的起因在某一次文学社聚餐中,千层喝的非常多,甚至自己都没想过会喝这么多。她在酒桌上,用迷离的眼神看着邻座的帅学长——当时心中仰慕的对象,小嘴一张一合,气若游丝。
“我喝多了。”
聪明的学长立刻明白了什么,跑到隔壁便利店为她买来了榴莲牛奶。
“喝点牛奶胃会好受一点哦。”
什么啊,根本就没明白。千层一边悄悄地在心中发泄怨气,一边笑眯眯地接过学长为她专门买的牛奶。既然是为自己买的,就算再讨厌也要装作很感激的样子喝掉。很不巧,坐在对面酒量最好的小松亲眼目睹了这一幕。从那天开始,只要有酒局,小松必定会给千层带一盒榴莲牛奶,为了维持“完美学妹”的形象,以便日后继续利用小松,只好装模做样地喝一两口,然后露出“榴莲牛奶真好喝”的表情。
然而今天不同了,千层已经毕业一年,这恐怕是最后一次利用小松的机会。
“我今天不想喝牛奶,而且我来找你有正事要谈。”
千层突然把后半句吞了回去,如此严肃可能有些不妥,遂改口:
“小松哥最近过的怎么样啊?”
“啊,在关心我吗?最近到T_Zine杂志社当了编辑,每个月的收入勉强支撑我的小众爱好吧,啊哈哈哈。”小松挠了挠头,明明是秋季却要下雪了。
这不是千层想知道的,只得再次迂回:
“可是小松哥不是说过要当作家吗,我记得你以前写过......呃......推理小说写的很棒啊。”
“我觉得自己没有写作的才能啦,每次动笔前总是得想好角色的名字,我最讨厌起名了,经常对着空白文档发呆好几天,最后索性不写了。”
“噢,这样啊,有点可惜呢。”
千层露出仿佛刚刚才知道的神情。
“今天来找你,是因为我男......”
不行!不能把男朋友三个字说出口,然而为时已晚,小松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本来睡眼惺忪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男.......?”
“我南宁的叔叔啦,这件事是他拜托我的。”
“千层酱不是北方人吗,居然有个广西的叔叔啊。”
“他在广C跟你一样似做杂志社编辑的,他整了个栏目叫‘单身编辑的一天’,所以样我来帮忙取材,所以我第一时间就找到你啦。”
“太感动了,千层酱!”
小松拼命地想握住千层的手,被对方礼貌地回绝了。
“那么,先告诉我你上周末的安排吧,周六的部分要详细说一说,你接触过谁要告诉我,杂志社内出现的奇闻轶事也要告诉我,到时我会一并整理成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