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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人物和愁恨携手同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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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老头儿顺着这条大道走来。他满头的白发,好像一座雪山,两个肩膀佝偻着,全身都显出老迈的样子来。他戴着一顶光面儿帽子,披着一件老式海员外氅,穿着一双皮鞋,他那衣服上钉的铜钮子,上面还都铸着船锚的花样。他手里拿着一根镶银把儿的手杖,简直跟他的第三条腿一样,每隔几英寸,他就非把它的下端往地上一拄不可。看他那种样子,准会有人说,他当年大概是海军军官一流人物。

    那条长而走起来很吃力的大道在他面前展开:空旷、干燥、白漫漫的。大道可以畅通到荒原各处,它把那一大片昏暗的地面平分作两半,好像满头黑发中间的一道缝儿,逦迤起伏,越远越细,一直伸展到最远的天边才消失了。

    老头儿时时抬头,把面前他要穿行的那片旷野使劲儿打量。打量了半天,他看出来,有一个小黑点儿,在他前面远远蠕动;再仔细一看,那个黑点儿仿佛是一辆车,也朝着他所要去的方向前进。在那样一大片景物上,只有这一点点会活动的东西,因此景物上一般的荒凉僻静,反倒叫它衬托得越发明显。大车进行得很慢,老头儿离它显而易见一步近一步。

    老头儿走得更靠跟前的时候,只见那件东西原来是一辆有弹簧轮子的大篷车,样式很普通,颜色却特别,是一种令人悚然的红色。赶车的跟在车旁,也和车一样,全身红色。他的衣服、他的靴子、他头上的便帽、他的脸、他的手,一律红彤彤的。看他的样子,那种颜色并不是暂时涂在他的外表的,而是渗到他的皮肤里面去了。

    这种情况的原因老头儿却很明白。原来这个赶车的人是一个卖红土的;他专管把红土卖给乡下人去染绵羊①。他这行人,在维塞斯那块地方上,眼看就要完全绝迹了;在现在的乡村里,他的地位正和一百年前的鸵鸵②在动物界里一样。他把过去的生活方式和现时一般流行的生活方式联系了起来,成了一种稀罕、有趣、快要绝迹的环节。

    ①红土……染绵羊:英国地志家赫门-里在《哈代的维塞斯》里说,“红土是一种红粉,过去有一个时期,农民曾大量用这种东西,在羊身上作记号,并一度专靠穿乡游巷的小贩供给。现在(1913)绝少看见这种人了。”红土是一种像土的红色铁矿,染绵羊是赶羊到“庙会”出卖时,在羊身上作记号,以免和别人的羊混杂。

    ②鸵鸵:鸟名,十六世纪时,发现于冒锐些司岛,形状活动,笨拙不灵,十七世纪末绝迹。

    这位年老的军官,一点一点地赶上了他前面那位同路的行人,问他晚上好。红土贩子转过脸来,还礼回答;只听他的腔调,抑郁沉闷、含有心事。他的年纪很轻。他长得虽然不能说一准齐整,却也差不多够得上齐整两个字,要是说他本来生得不错,大概不会有人反对。他的眼睛,在红色的脸上闪烁,自然透着有些奇怪,但是眼睛本身却很引人注意:跟鸷鸟的眼一样锐利,像秋天的雾一样蔚蓝。他没有连鬓胡子,也没有八字须,所以他那脸的下半截都光光的,露出柔和的曲线来。他的嘴唇薄薄的,虽然那时好像因为有心事,紧闭在一起,但是两个嘴角,有的时候,却会作出一种可爱的抽搐动作①。他穿着一套紧紧合体的灯芯绒衣服,料子很好,又没穿得怎么旧,他穿着很合身分;只是叫他那种营业给弄得失去本色了。这套衣服正把他那好看的身材显示出来。从他那种生活富裕的神气上看,就可以知道,他的职业虽然不高,他的生活却并不坏。为什么像他这么一个有出息的人,却会把这样一副好看的外表,埋没在这样一种奇怪的职业里呢?凡是观察他的人,一定自然而然地会提出这样的诘问。

    ①可爱的抽搐动作:比较哈代的《马号队长》第三十六章,“哈代舰长那两个嘴角,时而幽默,时而严峻,抽搐活动。”《绿林阴下》第一部第八章,“老麦克勒的嘴,这儿那儿抽搐,好像要笑却又不知道从哪儿笑起似的。”

    他和老头儿寒暄完了,就不愿意再说话了,不过他们两个,仍旧并排走去,因为那位年老的旅人,好像很愿意有人作伴。那时候,只听见辚磷的车轮声,沙沙的脚步声,拉车那两匹鬣毛蓬松的矮种马①得得的蹄声和四围一片棕黄色野草上呼呼的风声,除此而外,再听不到别的声音了。那两匹拉车的马是身材短小、吃苦耐劳的畜牲,介乎盖娄维②和爱司姆③之间的一种,这儿都管它们叫“荒原马④”。

    ①矮种马:英国四英尺八英寸或四英尺四英寸以下的马。

    ②盖娄维:苏格兰地名,也是该地所产马名。

    ③爱司姆:英国西南部地名,大半荒凉,未经开发,野鹿野马成群。那上面产的野马,叫爱司姆马。

    ④赫门-里在《哈代的维塞斯》里说:“给红土贩子拉大篷车那两匹粗壮耐劳的矮种马,从前本是爱敦荒原上极普通的野马,但是现在(1913)却一个也看不见了。”

    他们这样一路往前走去的时候,红土贩子有时离开他的同伴,去到篷车后面,扒着一个小窗户眼儿往车里看。看的神气老是焦虑的。他看完了,仍旧回到老头儿身旁,老头儿跟着就又谈起乡村的种种情况,红土贩子仍旧心不在焉地回答,跟着他们两个就又都静默起来。他们两个,谁都不觉得这种静默别扭。本来在这种静僻的去处,行路的人互相寒暄以后,往往有在一块走好些英里地不再说一句话的;在这种地方上,相伴同行,就等于相对忘言:因为这种地方,不同于城市,那上面的相伴,只要一方面有一丁点不愿意的倾向,就马上可以终止,而不终止本身,就是愿意交接的表现。

    要不是因为红土贩子屡次往车里看,那他们两个也许会一直等到分手的时候,不再说一句话的。但是在他第五次看完了回来以后,老头儿却问:“你车里除了货物以外,还有别的东西吗?”

    “不错。”

    “是一个得你时时刻刻照料的人吧?”

    “不错。”

    他们说完了这句话,过了不大的一会儿,车里发出一种细弱的喊声。红土贩子听见了,又急忙走到车后,往车里看了一看,又回到了原处。

    “我说,伙计,你车里是个小孩儿吧?”

    “不是。老先生,是个女人。”

    “怎么!会是个女人!她叫唤什么?”

    “她在车里睡着了;因为她坐不惯车,所以老睡不稳,老做梦。”

    “是个年轻的女人吗?”

    “不错,是个年轻的女人。”

    “倒退回四十年去,那我可就要觉得有意思了。她是你的太太吧?”

    “她是我的太太!”那位车夫露出酸辛感慨的样子来说,“她那样的身分,我这种人哪儿高攀得上。不过,我无缘无故跟你说这种话,真是毫无道理了。”

    “不错。可是也不见得你不跟我说就有道理呀!难道你对我说了,我还能对你或者她有妨碍的去处不成?”

    红土贩子往老头儿的脸上瞅了一会儿,才说:“好罢,老先生,我就对你说一说吧。我认识她不止一天了;其实我要是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也许反倒好哪。不过现在她是和我无干,我也和她无涉的了。今天那个地方,要是有更好一点儿的车,她也决不会跑到我这辆车里来的。”

    “我可以打听打听是哪个地方吗?”

    “安格堡。”①

    ①安格堡:底本是维罗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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