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案子进行的过程中,如果对方把我忽悠到了屋顶上,只能跟他的领导来反映问题。这个领导,是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呢,还是一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护着员工了。有的领导,不管员工对错,第一时间保护员工。不容任何人说她的员工一个不字,即便员工身上真的出现问题,也会弃当事人利益于不顾。那个时候,是不讲正义的,也不会管什么良心不良心的。但也有一种领导,他会根据事实依据,来判断如何处理事情。
最初跟我的实习律师的沟通出现问题时,跟律所的主任反映了所有真实情况后,主任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是退钱,一是给我换个律师。
当时我对这个主任的信赖感更深了一步,既然她是诚心诚意对待了我的这个事,我就不如再相信一次。记得当时我给爷爷打过电话,告诉他事情的经过。爷爷一直听我说这家律所非常正规,所以爷爷跟我的想法一致,选择继续信任,我们当时决定换律师,而不是要求律所退钱。
这个主任手下的员工办事有缺憾,可我对整个律所仍然抱有好感。笃定的信任里面,也包含了感恩。
记得两年前,我从上海托运行李到景德镇,装了几箱子的画。水墨和油画分开装。为了希望托运公司能好好给我寄,我把当时家里很多带不走的生活用品也赠予了托运公司的那个来取货的人。然而,不是每个人,会因为你的义气就会把事情给你办好,相反,反而会觉得你很好坑。那次我从景德镇收到物品时,几个箱子都被托运公司的人开箱了,他们把油画拿出来放在水墨里。本来油画的油没有干透,是不能放在纸张的画里头的。有些画还丢失了。其中有一幅我非常喜欢的:春分的思念。
这件事我跟这位微博上认识的法律界人士咨询,她给到我一些建议。
后来,我在景德镇做手艺时,又碰到一件事。一个在我遛狗时认识的小女孩被父母毒打,我很想帮助她。我跟这位法律人士联系,希望得到建议。在她的指引下,我去报了几个公安局,虽然最后的结局不算理想,但我深刻的记住了,这位法律人士是一个热心肠,一个有悲悯心的人,一个值得去相信和尊敬的人。每到逢年过节我都在网上给她送上祝福,希望好人平安。
这才有了我想请她的律所为我打官司这个想法,在母亲这个案子上,能请到她的团队,不得不说,我一直在那个梦幻里,在那个无比崇拜她的那个梦幻中。她在微博为弱者说话、为平民申冤,敢于冒着危险,站立出来对抗那些黑暗的权势。
第一次实习律师和那位老律师过来办案,我是多么期待和高兴,也非常感动他们能从北方那么远的地方过来,为了我这个小案子,承受旅途的艰辛。我想,我不是不为对方考虑,而是太为对方考虑了。人的善意一定得有限度的使用,若是那个善意的力量冲破了防御的堡垒,一切都会变的脆弱和危险。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像你内心思考问题这么简单。也不像你的想法那么单纯。若不懂得保护自己,轻易的去相信,下筹码,很可能会被伤的体无完肤。
如果不是后来和这位我尊敬的主任,发生了那次对话,我想我还一直沉浸在那个梦中,还一直傻傻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