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落惊风。
李绩牛进达这等饱读诗书的将才直接拍案而起,神色激动,暂不说诗词对仗如何,单单那种写尽了将士醉卧沙场斩尽仇寇的壮烈霸气,就足以让所有的武将热血沸腾。
程咬金尉迟敬德这等武将虽不通文略,但也同样听的激昂澎湃,一个个拍着桌子站起来,嗷嗷大叫。
“小娃儿出口成章,果真大才,比那些自诩读书人的酸儒厉害多了,哇哈哈,不愧是俺老程的……老程看中的娃儿……”程咬金插着腰哈哈大笑。
一众文臣怒目而视。想了想忍下这口气,端起眼前的酒杯抿了一口,顿时面色一变。
“呼……好辣!”
李世民眼神奕奕,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顿觉一股火气涌入腹中,如同烈火烹油。
“好霸道的酒!”李世民喘了口气,面色潮红,“朕喝了几十年的酒,还从未见过如此刚劲的烈酒,好东西,好东西!”
李世民虽算得上半个世族出生,但却统兵征战了十几载,更像一个纯粹的军人。军人配烈酒,自然相得益彰,再想想李业娃儿写的诗中所言“为君五斗金茎露,醉杀关外千万山!”,顿时心生豪迈。
自己当年统兵出太原,横行四境,不正像极了下凡的谪仙人?
哇哈哈,好小子,好酒,好诗!
外面,李业眼瞅着气氛烘托的差不多了,连忙拱手说道,“这金露,当是唐人的酒,每坛十斤,五百文,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价格不算便宜,但和李业原本定的价依旧有些差距,因为他看到不少富家子弟皱皱眉头,明显对这种辣的嘴皮子发麻的烈酒不感兴趣,反倒是门外的一众贩夫走卒平头百姓,喝的满脸红光。
“酒确是够烈,但终究失了美味,如果程家的酒坊生产出的酒只有这种水平,那老夫算是白来了一趟。”世族中,一个穿着锦绣华服的矮胖老人呵呵笑了笑,眼中神色不屑。
在他们这等锦衣玉食惯了的人眼中,五百文的酒,和泔水没什么差别,喝起来凭白跌了身份。
“对呀对呀,这等酒,那些粗鄙的武夫夯货喝起来倒是很配,某这等人就算了。”
室内,李世民眉头一竖。
玛德,这是在骂朕粗鄙?
李业龇了龇牙,“不急不急,这第二种酒名叫绿蚁,乃酒坊新酒,味甘浓,没有金露的烈,但却余韵悠长。”李业指着第二个小一点的酒坛,“有道是,‘年时醉倚温温玉,妒月精神疑可掬。香丝篆袅一帘秋,潋滟十分浮蚁绿’,诸位莫不尝一尝,绿蚁可和你等口味?”
不少人愣了愣,第一反应是,又是一首诗?
醉倚温玉,篆袅香丝,写的不正是富家子弟的雍容生活?刚才那首还充满着军人杀伐之气,转眼又是富家翁锦衣玉食,温香暖玉的滋润,这小子……
包括那一众文武大臣,不由面面相觑,这货今日到底是卖酒的,还是写诗的?
心里嘀咕着,端着眼前的酒杯一抿,顿时眼前一亮。
“好酒,入口甘醇,香气四溢,回味无穷……”这一次,那些世家名门的代表面色微微一变,程府酒坊酿出的酒确实比长安坊内的酒酿好上许多,无论是长安有名的三勒浆,白灼,还是从西域传来的葡萄酒,都远远不及眼前的绿蚁。
尤其是某些爱酒懂酒的人,更是眼神一亮,霍然而起。
“这世上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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