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醒来已是三日后,按照本朝礼俗,今日林白远要携庆安进宫,得呆上整整一天。
她靠在床榻上,接过简蓉递来的清粥,喝了两口便因为清粥寡淡蹙起眉头,她想喝丰登酒楼的鸡汤粥,清香爽口,油而不腻。
简蓉看在眼里,心里也不是个滋味,拉着沈初的手,安慰道:“囡囡,你不要气馁,林白远虽然娶了公主,但还可以纳妾,你对他的情谊,只要他还有点良心,肯定会来娶你的……”
“咳咳……”沈初一口粥呛在嗓子里,咳的满脸通红,“谁说要当妾室了?”
简蓉接过碗,用袖子给她擦了下嘴,语重心长道:“囡囡,姨娘也不希望你给人做妾,但现在不比从前,林白远已经当了驸马,你就委屈点,只要能进了林白远家门,就算是妾室,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说着,简蓉又叹了口气,“怪我,当初在他科考前,就应该让你们二人成婚,圆了你的心愿。”
沈初懵了,“蓉姨,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简蓉瞥她一眼,埋怨道:“姨娘又不是外人,你要是心里不舒服、闷得慌,就跟姨娘说,千万别憋坏身子……”
“蓉姨!”沈初越听越不对劲,一脸疑惑的开口打断简蓉,“林白远还钱了吗?”
“还钱?”简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了半晌见沈初表情坚定,才确定自己没听错,“啊……对对对!那两个没皮没脸的男人,在我们这混吃混喝十几年,现在攀了皇亲,就翻脸不认人,我呸!明天我就去找他们要钱,不给个几百两,我就……”
简蓉越说越上头,一边收拾一边骂。
沈初确定林白远没给银子后,瞧了眼简陋的屋子,撇了撇嘴,好不容易养大的鸭子,竟然一毛不拔的飞了.......
她独自伤心错过最佳要钱机会,简蓉忽然将一件黑色锦缎棉袍递于她眼前,“这个,我先收起来,以后有机会了还给那位大人。”
沈初点点头,她听简蓉说了,那日两人冻的失去知觉,幸好遇见那位大人,不仅给了她们一件上等棉袍,还吩咐人将失去意识的她送了回来。
这等善良的官大人,真是太少见了。
此时,窗外天色已暗,寒风刮的门窗咿咿呀呀的响,沈初盘算着,天亮后得找同僚修缮下屋子,只用给个辛苦钱。
一想起要用钱,她连忙掀开被子跳下床,简单的收拾下后,就出门向衙门奔去,现已耽误了三日,再不去,怕是要丢了饭碗。
京城以皇宫为中轴,下设城东、城西、城郊三个衙门,沈初住在城郊,在城东衙门当差,又去城西兼职做了更夫。
因此,除了皇宫,沈初可谓是一张活地图。
从城郊到城西,需要两柱香的时间,沈初气喘吁吁的到达衙门,还没等她缓一缓,发竹梆的刘胖子已拎起她衣襟,凶神恶煞道,“这几天死哪去了?不想干了就早说,我好找人顶替你!”
沈初为了做事方便,平日里都束起长发,着一件男衫。她本就个子高挑,再加上瘦弱,很容易被人当成小厮,沈初也干脆将错就错,故意在脸上涂抹些黄色粉渍,让她看起来更像个营养不良的少年。
是以,平日里见过她的人,都没认出她就是前两日轰动京城的沈氏。
“闹了三天肚子,头晕腿软,今日才下得了床。”沈初陪笑。
刘胖子扫她一眼,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便将打更用的竹绑扔给她,“下次就算死了,也得来送个信,如果因为打更出了事故,上面怪罪于我,小心我刨你祖坟!”
“……”
出了事,应该是巡防侍卫失职,关更夫什么事。沈初敢怒没敢言,抱着竹绑点点头,转身融进黑夜里。
沈初一路行到城东城西的分界线,尽头就是皇宫,她远远便见羽林军守卫正在检查着什么,随后一辆马车驶了出来,两马并驾齐驱,定然不是臣子,应该是什么皇亲,比如,庆安公主......
想到这,她连忙拐进巷子中,以庆安骄蛮的性子,既认定自己对林白远有非分之想,就不可能轻易的饶过她,还是避开的比较好。
可她这胡乱一钻,偏离了本要去的地方,便只能改变打更巡街的顺序。
“天干物燥,小心......”沈初卖力打更,一句话还未喊完,巷子拐角处却发出一阵细微的响声,紧接着一位黑衣人摔进她的视线中。
地上的黑衣人,踉跄了两次站起身来,抬头的时候,扫见不远处的人,微微一愣。
沈初对上他的目光,咽了咽口水,余光慌乱的四处找寻退路。而那黑衣人停顿片刻后突然向前迈了步子,沈初来不及细想张口喊完“小心火烛”便调头朝来的地方跑。
沈初朝着光亮的地方冲,适时,一架马车从另一边驶过来,幸亏马夫训练有素,及时拉住两匹大马,这才留了她一条命。
突然停下,惊了马车里的人。沈初慌张的躲在背光处低着头,祈祷不要是庆安公主,却偏偏听见两个熟悉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
“怎么回事!”
林白远和庆安公主的声音一同响起,沈初认命的吐了口气,该来的还是要来。
庆安掀开马车门,马夫连忙紧了紧马缰,指着黑暗中的人影,“启禀公主,是这更夫行事匆忙,突然闯了过来。”
庆安撩起眼皮扫了眼前方的人,“本宫的轿子也敢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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