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
“小妹妹,要不要和我去吃冰激凌啊?”
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女孩开心地笑了,毫无戒备地伸出手,可忽然,面前这个看似和蔼的叔叔露出了狐狸一样狡猾的笑容,他用力抓住她小小的胳膊,强行裹入怀里,快步上了一辆黑色轿车。
“记住,从今以后,你的代号就叫‘零泪’。”
小女孩傻傻地看着他,直到多年之后,她才明白,自己已经成了数万被拐卖儿童大军中的一员。
从那以后,她再不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她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零泪。
………
好饿啊!
肚子轰隆隆的叫声简直像在打雷,她无力地掀开眼皮,只依稀记得在梦里,好像什么东西已经烤熟出锅,她从小就发誓,就算将来要死也绝不做个“饿死鬼”,于是,眼睛还没彻底睁开,嘴就已经狠狠地吭哧一口咬了上去。
“喔~~”,一声惨叫回荡在空旷的草原上。
“有狼!主子,在那边——”
…………
急促的马蹄声风驰电掣而来,她眼角含着泪花,正在为手臂上这个差点咬下一块肉的牙印而心疼,可忽然抬眼一瞧,不远处旌旗招展,黄色镶着红边的旗子上绣着一条五爪卧云团龙,她似乎在哪里见过?挠了挠头发,顿悟地拍了下额头,多年的电视剧真不是白看的啊,“难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镶黄旗?”
嗖地一声,一支白羽箭从耳边飞过。还来不及反应,第二支箭又急速朝眉心射来,她眼神发滞,脑袋发懵,晕晕地跌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瞅着一道白光贴着鼻头将将擦过去。吓死人啦,侥幸躲过后,她立即擦去满面冷汗,万箭穿心实在太难看,她宁愿继续当头“乳猪”也绝不要成“箭猪”啊。
她四脚并用地向前拼了命的跑,虽然逃跑这种事很丢人,但她心中谨记古训,那就是——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呢。
“围住它,我要活的。”
身后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声音,她心波微微有些荡漾了,天籁如此,必定是帅哥,而且还得是极品那种。只是生死关头,保命要紧,最终,她还是把心里那颗花痴的萌芽狠狠扼杀,这才算平安地跑进了一片小树林里躲避。
“主子,那条狼躲进林子了。”
“哦”,马背上的人坏坏地笑起来,俊眸微眯道,“我猜这一定是条幼狼,如此蠢笨啊。”钻进死胡同,任他宰割,蠢笨得让他很想逗逗它。
数百骑兵将这片小树林围堵得连只蚂蚁也无处藏身,天罗地网下她已是在劫难逃。
而此刻,她就躲在一棵大树后面,弹了弹自己之前被电击火烧如今破烂不堪的衬衣,好歹也是名牌阿玛尼啊,心疼得她直想骂娘。
忽然,耳边依稀传来慢悠悠的马蹄声,她好奇地探出脑袋,顿感惊为天人,眼前俊美的男人,一身精绣青衫,衬得整个人玉树临风,净手挽着缰绳,闲闲地四处观望。垂于身后的黑发长辫融入柔色的光线中,偶尔被林风吹起发梢,真有抹出尘飘逸的味道。
“这小东西藏到哪儿去了呢?”他嘴角噙着亲昵的笑,令他整张俊脸更是锦上添花,眉啊眼啊,连那上等的姿色都仿佛染上了几分春光,春风漫漫无止境啊,这正是她的感觉。
她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漂亮得“天理难容,人神共愤”,所以当她很花痴地流着口水时,也是人之常情,人之本能,决不能怪她啊。
“还挺聪明嘛,一点痕迹也没留下。”他笑得更加灿烂,简直是勾人摄魂。
不行!不行!她用力地摇摇头,男人,都是危险的动物,尤其是帅得一塌糊涂的,更是妖孽。她忍了忍,终是不再去看他,轻手轻脚地向林子深处爬去。
“主子,算了吧,为了一条小狼,犯不着耗在这里,奴才听说附近有熊瞎子出没,不如咱们……”
“那可不行”,他薄薄的双唇微微扬起,修长的无茧十指轻抚上马的鬃毛,谈笑道,“只要我认定的目标一定不会放弃。”
嘶地一声马啸,汗血宝马载着他疾风一般冲进了深林,将众人甩在了身后。
又向前跑了几百米,笃定身后没有追兵,她才放心地靠在一棵大树底下休息。吭哧吭哧的呼吸声伴随着咕噜咕噜的肚叫声,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捂着干瘪的肚皮,满脑子想的都是富豪晚宴上的鲍参翅肚。唉,入行十年了,她就从没享受过那种待遇,原来,就算在杀手圈里,也逃不过潜规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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